1、《毕业生推荐表》有何作用?
《毕业生推荐表》既是作为毕业生的主要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又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人事部门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同时,《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也要妥善保管,在简历中提供复印件即可。
2、什么是《就业协议书》?有哪些主要内容?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
《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条款内容主要有:
⑴ 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提倡诚实守信原则。
⑵毕业生应按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意向,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可在“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 一栏注明。
⑶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理由提出违约。
⑷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由学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列入就业方案下达执行,学校负责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⑸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进行单独体检,或在备注内说明并签字盖章。
⑹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如升学、学位、外语等级及计算机等级、履行合同年限、工资待遇等),必须在备注内说明并签字盖章。
⑺就业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三方都应该严格履行本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⑻就业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证后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有哪些?
⑴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约须知。
⑵据实填写毕业生本人情况。
⑶在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毕业生填写应聘意见、签名;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接收意见,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接收函或在协议书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⑷到招生就业部审核并盖章。通过审核后招生就业部留存两份协议,一份纳入就业方案,一份学校存档,其他两份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
4、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才能纳入就业方案?
⑴《就业协议书》上有编号。
⑵《就业协议书》上公章齐全,如有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请一并交到招生就业部。到北京、天津、深圳等地就业的,如没有人事部门的接收函属无效协议,不能纳入就业方案。
5、《就业协议书》丢失怎样处理?
《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套(一式四份),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补办手续如下:
(1)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经核查无异议后与原用人单位补签《就业协议书》。
(2) 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则须到学校就业部门填写《补办协议书申请表》,并经院(系)同意后,送就业部门审批,并在学校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并在新发的《就业协议书》上记录补发字样。
6、大连市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有哪些政策?
⑴凡本科及以上学历,愿意来大连市就业的,均予接收。
⑵对确属急需专业而本地生源无法调剂的计算机、电力、造船、航海、军工等类专业,符合大连市当年公布的《专科、中专毕业生引进目录》要求的专科和中专学历,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对口接收单位的,均予接收。
⑶开发区、保税区、开发区高新园区(双D港)、金州区、旅顺口区就业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的中专学历。
⑷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及长海县接收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户口可落在大连市内。
7、在大连市就业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大连市人事局规定,凡是到大连地区单位就业的(包括中省直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到大连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审核盖章。
毕业生与大连市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到大连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审核盖章。
毕业生与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及长海县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需先到当地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8、在辽宁省内其他城市就业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
到辽宁省其他城市就业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签约单位不是中省直属单位的,必须到当地人事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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