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 , LTD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安
全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最大限
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国家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及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
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
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
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4、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5、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6、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诉讼。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1
3、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
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四)信息类
1、公司股价出现频繁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签订重大
合同等敏感信息泄密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公司将成立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
置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
总经理、下属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对外发布相关事件信息。
主要职责包括:
2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预警、预防机制
第五条 公司各下属公司及各部门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
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
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六条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
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
责任人负责向分管副总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副总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
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
规定进行披露。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七条 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
电话上报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同时,在掌握事件的具体情
况后,应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送浙江证监局等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
3
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
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第八条 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
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
控制事态的发展。
第九条 做好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
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
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
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
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东负
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公安
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对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的,
应深入了解公司现有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
报警处理;
4、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
4、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
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
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
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
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应
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要求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条 做好后期处置工作。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
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
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
理的效果,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5
第十一条 做好善后事宜工作。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
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后执行。
第六章 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
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
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
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
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
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
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保障。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
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
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
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
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
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
6
时修订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