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0日讯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获悉,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关于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 “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提高中西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行业管理能力,国家旅游局决定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人才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中外旅游发展现状及趋势,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和如何当好一名旅游局长等。
据了解,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分组研讨、实地教学和论文撰写等方式。以下为通知全文:
江西、重庆、贵州、广西、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 “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提高中西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行业管理能力,国家旅游局决定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西部地区市(地、州、盟)、县(旗)旅游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人才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中外旅游发展现状及趋势,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和如何当好一名旅游局长等。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分组研讨、实地教学和论文撰写等方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间:2012年5月20-26日(20日报到,26日返程)。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西华门饭店(南京龙蟠中路202号,见附件4)。
费用:培训期间学员的住宿费、餐饮费、专家授课费和会务费等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四、 培训要求
1.请各省(区、市)按照要求认真遴选学员,将报名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14日前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相关电子表格可以到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或“教育培训”栏目下载)。
2.请各省(区、市)对选派学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严肃学习纪律,并指定一位学员为本省临时负责人。
3.请每位学员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培训内容,提前准备小组讨论发言提纲,培训结束前,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
4.培训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学员自行安排好市内往返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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