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牵头制定的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新政策——《地方投融资平台基本处理意见(初步)(以下简称《意见稿》),或因地方的强烈反对,近期难以出台。
“地方债”之所以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是因为有最新的消息称,地方债务已从4万亿飙升至7万亿,这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
5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问题作出了具体指示。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总理也曾强调,将重点抓好“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工作。
与此不对应的是,此前一度热议的《意见稿》却迟迟没有出台。据悉,这项政策由财政部牵头制定,试图对融资平台进行规范限制,以遏制其膨胀速度,参与部委还包括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和审计署等部委。
新政或延迟
“《意见稿》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何时出台还不知道。”6月4日,一位财税专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据悉,《意见稿》将从地方和银行两方面入手,禁止违规担保。银监会也曾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承诺函和人大决议的担保均为“无效担保”。不仅如此,去年底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
早在2月,相关部门就在各省市负责人间对《意见稿》进行意见征求,但时至今日这项新政也尚未出台。“《意见稿》的部分内容遭到了地方的极力反对。”一位地方发改委内部人士坦言。
该人士解释,《意见稿》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严禁平台公司直接或变相以政府信用提供担保。”此举意味着地方融资平台今后无法以政府信用为名获得银行贷款。
据了解,去年在“保增长”的掩护下,地方融资平台爆发式膨胀,银监会统计的数字是,仅省市一级的平台就有3800多个,就融资方式看主要是依靠宽松货币政策获取的廉价贷款。据估计,2009年9.59万亿元信贷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高达40%,这使得地方融资平台的全部贷款余额高达创纪录的6万亿元,负债率达60%以上。
对于呼声颇高的政府债券,《意见稿》也有明确表述,称“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实行审批制”——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并经当地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可在规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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